刚才找文,无意中翻出初中的日志,笑的我不能自己。所谓是人不中二枉少年,我的少年时代也未能幸免,我笑。最初接触到“中二”这个词时,我还嗤之以鼻。因为存留在我记忆里的少年笙哥(那时候还叫团子),是个通情达理,温良谦恭,根正苗红的小萝莉。但现在一看,字里行间活脱脱就一熊孩子嘛!日志中出现过最多的句子就是:“有朝一日,纵横天下”,以及“脚踩数学,手掐物理,尔等妖孽,速速领死”,还有“谁谁谁太讨厌了,我再也不想和他玩了”这三句。学习也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不辜负总理叫我“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厚望。中二期,整天做白日梦,幻想着自己得了全国新概念一等奖,又被郭敬明慧眼相中,进入“thenext.”文学之新,让我保送进重点高中,之后又成为全国知名青春作家,走上人生巅峰,我还在日记里狂练了三页龙飞凤舞的签名,有模有样,整的跟真事儿似地。爱学化学,就成天拼命的刷化学练习册,做梦都在背化学元素表,目的就一个,参加全国化学竞赛,和红桃s一个考场。别说,这个后来真成真了,还是前后桌。我把人家手机号偷偷抄草纸上,结果被借纸的看到,一紧张撕下来顺窗口就给扔了,也是够点背的。日记里出现过最多的人,一个是小佳姐姐,一个是红桃s大人。前者是我那段时间的精神导师,后者则是意淫对象。还有师傅,湿抹布等等不时客串,偌大的师傅家族,关系乱做一团。初中日志写得又多又琐碎,有的阶段文艺的一身鸡皮疙瘩,有时候又满是罗里罗嗦的碎碎念,絮絮叨叨的像个老太婆。五本日志,就是一部战争与和平。记载的全是如下内容。今天和某人打个一架,他把我书包扔楼下,我捡回来,生气的也把他的扔了,结果有点偏,掉水坑里,我俩又打起来了。明天又因为幻听,误以为英语老师骂我,结果在课上和他大吵一顿,吵完才听进去,原来人家压根没叫我。后天又下大雪了,四处招人打雪仗,结果攒下太多仇恨,被一帮人扒掉羽绒服埋进雪堆,吃了一周感冒药。除此以外,还有日常饮食注疏。每天都会记录下小饭桌的菜式,饥饿时聊以自慰,顺便督促下阿姨更改菜式。似乎和每个小饭桌阿姨相处的都特别融洽,我一直都蛮容易和年长的人打交道。大概是心理年龄比较大,又总是替人着想,也可能是长得好看,讨人喜欢。完蛋了又开始中二自大了,哈哈哈,臭不要脸的。当然情感也是文艺青年获取灵感的必要途径我对异性什么的开窍比较晚,所以第一次喜欢上的人,竟然是初一时因为个子高,误认成老师的人。初二时被列队的侧脸秒到,之后反正也没别人,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喜欢了四年。初三时,为了提高写作水平,整天抱着本唐诗宋词全集啃。里头清一色求而不得的感情,什么“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balabala,我就这么一代入。就走火入魔在了当年非主流的经典台词“我们是糖,甜到忧伤”似的感伤里。每天都期望与对方偶遇,然后日志就全是什么“今天阳光正好,气候适宜,他穿着一件褐黄色的毛衣,奔跑在操场上像一只矫健的鹿王”。或者“今天我出门倒垃圾,明明我下楼时他上楼,结果我没到楼下,他也下来了。等我上楼时,不知他怎么又下来。不过倒一次垃圾,就打了四次照面,我像是中了头奖,欣喜不已。另外,他今天穿了件粉色的毛衫,真想学画画啊,就能把他的样子画出来了”。现在再一回首,真是痴汉的可爱。初一时沾到了耽美,从此一如腐门深厮海。大概唱了一个硬盘的耽美小曲儿,整天和我姐对唱《绝世小攻》。“什么样的攻才算是绝世小攻”“绝世小攻就是能为最~心爱的小受,站在最高的楼顶~打~飞~机”。那时,我和我姐还有大香蕉仨人儿整天在一起吃小饭桌,每天给她灌输“耽美王道,天下大同”的思想。结果这家伙出师极快,甚至远朝我俩,真正做到了“天下大同”。初中班里狂迷周杰伦,人人传看《不能说的秘密》时,我的女神却是“心然”,男神是“河图”,最爱的组合不是“SHE”,是“墨明棋妙,大概是最早混墨村坛子的一批人。整天下课后和几个同好凑一块,下课就唱《倾尽天下》,《回梦游仙》,最爱的cp是仙四里的紫英×绫纱,被游戏结局虐的鼻涕一把泪一把。当年我腐的小有才华,写了不少歌曲衍生文。文稿借出去,班级传阅一小圈,有时候还被发到外班去,下课不时有素不相识的人趴门口来催文。初三的不少晚自习全被用来我写小说,那些小说都隐藏在各科笔记本里,班主任一下来巡视,就会发现我埋在书堆里,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一幅勤恳学习的样子,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殊不知,是在写小说呢。从初一开始在晋江写文,文写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朋友倒是结交了不老少。在晋江点开的第一篇文,作者叫“炫彩泡沫”,一手好文采,看的我也是跪了。幸好有中二病厚脸皮护体,我在连qq都没有的情况下,硬是在评论区和对方聊成了朋友,直到现在还有联系,一起走过中考高考,看她毕业找工作。掐指一算,这死皮赖脸牵来的缘分都有快小十年。之后又加了个拼文组,认识了剪子,小衣,闯,尖尖,小萧,星星,小琴等等……在许多个徘徊孤单的场景,都是和她们来往信息,加油打气。偌大的网路,茫茫的人海,都说天地这么大,世界这么辽阔。但就是这样自然而然的认识了。有时候和老妈逛书店,看到谁谁又出了新书,举着书和我妈叫嚷“这人我认识诶,我们还很熟诶”,样子很傻,但也蛮自豪的。现在一翻我的qq,除了工作往来,和给杂志社交书评的联系号,好友几乎都是初中和中考后的那个暑假认识的。大概是,过了中二的年纪,反倒没了与陌生人建立良好友谊的勇气。那时天不怕地不怕,觉得谁都是好人,谁都可以去敞开心扉。兴许也是凭着这颗赤子之心和毫无杂念的真诚相待,收获了不少值得珍惜的好友。到了高中,年纪增长,变得沉稳。对待很多事,顾虑多了就畏手畏脚,对网络的信任也大不如从前,开始迷惘次元壁之间的界限,重心转移回生活,忙碌学业,也不再如过去那般像个网瘾少年。年纪不大,却有种“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沧桑感。我网上认识的朋友,我妈全认识,还不时问问我大家近况。当初和三次元的好友相谈甚欢,她也从来没阻拦过。有时候,大家通个书信,邮些东西她还蛮乐意帮忙跑腿的。我临近中考时,成天上火,闯闯就邮了一大箱自家茶园产的杭白菊茶饼给我。还有和小佳泡沫的一厚摞书信,剪子给抢的沧月签名。染指姐姐用“阿笙”这名字写的文章,那本刊出的《花火~飞魔幻》我买了两本,一本珍藏,一本用于各种显摆,在那之后我这换名狂人才正式把名字定在“帐外听笙”。虽然还有一些认识的人,早就没了联系,但还是感谢曾经相处过的美好时光,人生是一段漫长的电影,有的人出现一下子,有的人出现一辈子。但只要出现过,就不会抹去痕迹,虽然不再联系,还是会深埋心底。若把认识的人名编成花名册,二十余年也攒了厚厚一本,从头翻到尾,能记得清样貌,说的出品性的也不过“爱过”,“恨过”。同学会时再聚首,今日举杯畅饮,把肩言欢的,不少都在昔时打得头破血流,恨不得至死方休。说到底,本就没那么讨厌,不过是表示亲昵的方法剑走偏锋而已。真正不喜欢的,早就冷落在一边,打自心底的冷漠,用不上三五年,只需脱离共处的环境,别人再提起名字,都不会有什么反应。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到,10年过去了,再翻阅过往泛黄的纸张,能为少年时“纵横天下”的愿景再振勇气,能为少年时的朦胧情愫释然一笑,能被那段古灵精怪,调皮捣蛋的回忆感动,能想起那些散落在天涯的花儿们。都得感谢那个12,3岁处在中二期,脑洞略大,极其自恋,整天撩闲,私下小敏感,无所畏惧,还很话唠,倾诉欲望极强的我。谢谢我那五本日志,记满了这一段的心路历程。人生难得是中二,人不中二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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