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umerRights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年的3月15日,小团带你进行大学生防骗小知识的普及。
★.3.15★
不要将个人有效证件借给他人,以防被冒用。
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如存折(金融卡)密码、住址、电话、手机、呼机号码等轻意告诉他人,以防被人利用。
对陌生人不可轻信,不要将钱物借出
校内诈骗主要手段①假冒身份,流窜作案—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证与人进行交往,有的还利用捡到的身份证等在银行设立账号提取骗款。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露出马脚,通常采取游击方式流窜作案,财物到手后即逃离。还有人一骗到的钱财、名片、身份证、信誉等为资本,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②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③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几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对于类似的案件,由于事先没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往往时间拖得很长,花费了许多精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④借贷为名,骗钱为实—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教师和学生上当受骗。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却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同学借款补洞,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⑤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教师、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办公室、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行骗者是怎样欺骗学生的?伪装身份,直接骗钱;推销紧俏商品,以假乱真;故意滋事,勒取钱财;骗取信任,掩盖作案真相;利用关系,乘机盗窃;投其所好,引诱上钩。
交往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明确最基本的交往关系,校园内人际交往具有多样性,其中,师生关系是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同学与同学、同学与老师的关系比什么都可贵,妥善处理这两点关系尤为重要。不要感情代替理智。在任何交往环境中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态度诚恳而不轻浮,三思而后行;对于“初相识”者,要谨慎,在不了解对方时,不要轻易暴露自身的底细;对于那些“来如风雨,去似微风”的上门客,态度要热情,处置要小心。要避免单独行事,必要时在集中场合中接待。
交往要选择。真正的朋友应当是志同道合的,要记住“了解理解谅解”。要注意“四戒”: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
交往中发现对方疑点或已受骗时,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切勿“吃哑巴亏”。
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网络对大学生造成的直接伤害主要是精神和心理上的依赖,而非身体上的伤害。目前最为普遍的是“网络成瘾症”,其主要症状为情绪低落、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等现象,因此而退学的大学生为数不少。网络还隐藏着其他陷阱,如上网聊天交友是大学生喜欢的节目,但在虚拟环境下交友比现实生活总要更加谨慎,慎交朋友,以防上当受骗,不可将个人资料外泄,更不要随便答应网友外出。电脑不能代替的是人的情感交流,多在现实生活中与同学和朋友直接交往、聊天,加强体育运动,合理安排时间,讲究科学用脑。
图文来源: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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