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课程核心素养体系设计问题讨论

李艺,钟柏昌

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协同创新中心,江苏南京

[摘要]构建基础教育课程核心素养体系应有方法论的自觉,从学科本质的追问开始是合理的选择,信息技术课程核心素养体系的构建亦是如此。基于对核心素养和计算思维内涵的理解,可以将核心素养刻画为由学科思维层、问题解决层和双基层构成的“三层结构”,将计算思维划分为对象与管理、设计与制作、合作与协作、系统与工程、规则与安全、伦理与道德等六组平行且互有关联的思维类别。如此,以计算思维为横向维度,以核心素养为纵向维度,便可形成一个6*3的信息技术课程核心素养框架。

[关键词]信息技术课程;核心素养;计算思维;三层结构

一、核心素养体系设计中的方法自觉问题

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在围绕核心素养体系的构建而不断深入发展。一般意义上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自整个基础教育的各个方面共同抽象出的一般道理:1)是从各个学科及基础教育的各个方面抽象而来;2)对各个学科有“上位”意义上的指导性。从其形成(得到)方法的合理性上说,它面向“学生发展”这一主题,直接从整体意义上的“学生发展”开始把握。而指向学科的“学科核心素养”则不同,它应该以彰显学科特定价值为指向,其设计过程,必须从对学科本质的追问和把握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的研制方法有所不同:前者是以面向社会各个方面开展的普遍调查为基本手法,后者以对学科本质的追问为基本手法。

事实上,以包含计算机科学在内的信息技术上游学科智慧的积累,为信息技术课程开始“基础”、“本质”、“核心”的追问提供了最好的支持。这种追问,并不是与课程建设理念的新发展(后现代、解构)背道而驰,从本质把握开始,是信息技术课程找寻自我价值的必然追求。实际上,信息技术课程对自身“基础”“本质”“核心”诸问题的追问从来都没有开始过,或者说远远没有完成。即便其他成熟学科,也一直未曾放弃对学科基础、本质、核心的完善,基础教育各学科逐渐增多的探索上游学科思维的趋势即是一种重要体现。[1]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以何种方式对学科本质进行追问?学科核心素养作为一个体系,应该由若干元素组成。换句话说,我们要使用一组元素来对目标概念进行诠释。在这种情况下,这组元素所构成的体系,必须满足“正交完备”的基本条件。所谓正交,即其中每个元素以某种关系相连结,地位等同,有相对独立的意义;所谓完备,即基于这些元素,对目标概念的描述是全面的。当然,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正交完备,不同于自然科学中的正交完备,各个元素间,总归会有些边缘交叠,对元素描述的理解不同,也会导致体系内涵理解的变化。这是人文社会科学中问题的当然特征,我们要有这方面的自觉意识,要学会处理,合理把握。

信息技术课程之核心素养体系不仅要能满足形而上的规则要求,它还必须接地气,因为它肩负着直接指导实践的责任。这要求所设计出的信息技术课程之核心素养体系在教材编写、教学实施等课程建设和实施的所有环节,均指向明确,易于理解,易于执行。从另外一个方面说,学科核心素养体系不仅是专家学者的,还是教研员的和一线教师的。

二、信息技术课程核心素养体系构建的思路及一种方案建议

我们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核心素养的“三层结构”,即学科思维层问题解决层和双基层。[2]作为一个框架结构,它可以为构建每个学科的核心素养体系提供指导,本文即尝试在其指导下构建一个信息技术课程核心素养体系,以说明学科核心素养体系构建的方法,也借此启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走向内涵式发展道路。

之所以认为核心素养的“三层结构”是一个可取的分析工具,在于它将技术本质与关于人的发展价值较好地融合到一起。核心素养的研究工作已开展数年,很多学者参与其中,但多在延续OECD和欧盟的热情和样式,在研究方法及方法合理性的思考上,显然非常不足。“三层结构”的初衷,就是既希望从OECD和欧盟核心素养研究成果中汲取营养,又帮助我国基础教育界关心核心素养的同行们尽快走出OECD和欧盟的樊篱,走出自己的方法论道路。一方面,“三层结构”强调学科核心素养的获得要从对学科本质的把握开始,另一方面,“三层结构”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分层表达了人的发展所需要的基本要素。

在具体的操作思路上,仅有“三层结构”还不够,还需要采用若干核心概念建立起能够反映学科本质的关键节点(脉络),这些核心概念又可以分为两级:第一级为主题名称,相当于勾画核心素养的基本范畴,构成对学科全部内容负责的完备体系;第二级为主题内容,用来刻画每个主题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将这些核心概念均匀分布在核心素养的“三层结构”的框架上,使之形成具有层次结构的核心素养体系。

当然,这些核心概念的产生应是一个审慎的过程,需要进行充分的讨论才能得到。以第一级主题名称为例,符合要求的核心概念必须对本主题有最强的概括性,不仅对学科内容、学科本质、学科价值的说明效果最强,而且对应足够丰富的内容,可进行学段内容切分,切分后所得内容仍较充实和均衡。为确保主题分类的清晰性和完备性,这样的概念应该统一取自某层面的概念,如学科思维层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再提炼出该主题中最靓、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概念作为主题的名称。

关于信息技术一般本质的讨论由来已久,我们更是在《教育研究》连续有两篇文章对其大众化取向进行了讨论[3][4]。进一步的观察发现,信息技术大众化带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本质特征:一般性,它是每个大众皆可掌握的特性,指称的是基础,也是可以由此及彼、相互迁移的基本概念、操作和方法的总和。当我们继续揣摩当下信息技术发展新动向的时候,我们发现信息技术的融合和发展不仅催生了信息社会、知识社会形态,而且推动了科技创新模式的嬗变,创新2.0正逐步浮出水面并引起科学界和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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