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调整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

导读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晋江对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标准进行调整,从原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元(含元)以下,调整为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元(含元)以下。该标准从本月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年7月1日(不含年7月1日)之前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对象仍以原来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元(含元)以下的收入标准进行审核。

“从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目前晋江全市由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共建设多套,已竣工多套,已配租多套。”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年7月起,晋江低保标准已调整为每月元,所以晋江决定对廉租房保障的标准进行调整。”

那么,

晋江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哪些呢?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建成后,晋江共有曾普小区廉租房项目,崎山聚兴小区廉租房项目,经济开发区林格社区外来职工廉租住房项目,经济开发区大山后社区外来职工廉租住房项目,西滨镇廉租住房项目,深沪镇外来工廉租住房一期、二期项目,晋中片区(安海)廉租住房一期项目,人工湖北侧公租房项目,人工湖南侧公租房项目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布在晋江市区、深沪、安海、西滨、经济开发区等地,基本实现保障房全覆盖。

目前,市区范围为主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崎山聚兴小区,位于梅岭街道许厝社区。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聚兴小区于年完工交付使用,已完成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安装,房间内部装修完善,各类配套齐全。此外,小区建有娱乐健身器材,绿化条件较好。申请通过的市民,在配租到房源后,可以即刻入住。”

市民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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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标准

廉租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或办理本市居住证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满5年以上(含5年)的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元以下,家庭资产元以内;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保障面积标准(1人20㎡,2人35㎡,3人48㎡,4人60㎡);

4.未享受过保障房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晋江市居住证,家庭主要成员在本地居住就业三年及以上(以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其他成员常住本市;

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元以下,家庭资产元以内;

3.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20m2;

4.未享受过保障房政策。

申请对象应通过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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