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树立法治意识,书写精彩人生市二中

  年1月17日,市二中学迎来本学期结业典礼,市二中学特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在两校区开展法治讲座。

校党委副书记马强老师主持

  在永康校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阮祝军来到永康校区利用早到的片刻参观了市二中学校史陈列室,感叹从务本女中到市二中学为国家培养了众多大家和优秀人才,随后步入馨逸楼大礼堂,为学子们讲授一堂题为“树立法治意识,书写精彩人生”的法制教育讲座。

  讲座一开场,阮祝军主任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提出的论述——青年处于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生动的比喻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应深深扎根于我们心中。

  接着,阮主任的讲座围绕两个“坑”展开,“坑”其实是两种常见的瘾——毒瘾和网瘾。阮主任为介绍了何为上瘾,他用四个英语单词   相较于毒品,网络与同学们的距离更近些,网络成瘾症指上网者由于长时间地和习惯性地沉浸在网络时空当中,对互联网产生强烈的依赖,以至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而难以自我解脱的行为状态和心理状态。阮副校长介绍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过一个毛骨悚然的案例:一位学生在姑姑家放肆地上网打游戏,从上午一直到下午四点。这一行为遭到了其姑姑的训斥,他沉溺于网瘾,与姑姑起了争执。过程中,他将姑姑推倒在地,更可怕的是他还用电线把自己的姑姑勒死了。随后他将尸体锁进小房间里,自己继续上网,并邀请同学打游戏。最后在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很难想象一个未成年人因为网瘾而杀害了自己的亲人,同时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在梅陇校区,有幸邀请到了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乔君英主任,作为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假期安全展开,乔副校长一开始便向同学们警示了毒品的危害,尽管学校政教处团委也进行过多次宣传教育,但仍然要再次向同学敲响警钟。她从一个自己身边的事例,一个朋友向自己的家长要块的生活费,因为父母不给,就自杀身亡了。听到这里,大家都以为父母连块都不给孩子,但这块,却是用来购买毒品的。乔副校长告诉我们,这对父母在女儿死后,除了伤心,更多的竟是一种无奈和解脱。这让在座的同学们不禁感触。毒品对人的危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理上的,身体的不健康和心理的变态。在接触了毒品后,也许觉得只是尝试一次,可是一次之后便无法自拔。毒品的危害还有更多更多,只要接触到毒品,便也涉足到了这个渠道。不管怎样,你都落入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即是想要退出,也会被那些团伙所逼迫。对于毒品,要坚决说“不”,不能抱着尝试的心理,同学们也听得认真,频频点头。

  除了毒品,校园暴力也是一大问题。案例中受到语言暴力而爆发,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再一个危险,就是离同学们再近不过的网络。网络暴力和信息安全更是不容忽视。认识到了不同的危害,便是希望同学们在即将到来的寒假生活中,保护好自己,遇到危险能够从容、正确的应对。

  两堂法制教育讲座,同学们深感弘扬法律精神,提升法治意识的重要性。为了跑好人生这场马拉松,把控好自己人生的方向,同学们应该加强对自控力的锻炼,构建正确的是非观。李大钊的《“晨钟”之使命》中写道“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青春一生中最美的年华,希望市二学子能在扬起风帆的同时,紧握船舵,心中有法、锤炼心智、加强自身管理,使青春之花绽放出最美好的模样。

撰稿|张怡珺(高一3班)

   夏媛媛(高二10班)

摄影|袁 詠

   浦慧怡(高二7班)

责编|马 强

美编|金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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