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日施行的《网络安全法》首次正式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并提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原则要求。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系统修订和完善,国务院于年8月17日正式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对一系列重要制度、机制加以完善和固化,将推动开启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新格局,也将为产业发展指明方向。因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是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贯彻《网络安全法》的重中之重。
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是集评估认证、咨询培训、资源对接为一体的本地化专业服务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战略标准,华清信安联合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共同举办“政策解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交流活动,助力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王晨
华清信安CEO田新远先生到场参与本场活动。田总表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将依例承担严格的安全保护义务,深入了解、紧密部署是当务之急。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交流和分享,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条例》,合法合规的进行企业网络安全建设,助力企业数字化发展。
田总从网络安全角度解读了《条例》的重点内容。《条例》的正式出台是我国网络安全行业的又一里程碑事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工作进入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新时代。理解好、落实好、执行好《条例》,对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华清信安CEO田新远
德恒律所陈波律师在线上和大家进行了交流,陈律师解读了9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安保义务,从《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享和说明。陈律师认为,《条例》中对运营者义务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要求,体现了对安全的重视,也是具有指导意义的需要持续
转载请注明:http://www.twoac.com/yfhl/12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