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状况及对策的调查研究》显示,虽然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并不必然导致实施犯罪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成瘾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网瘾对青少年生理的影响青少年患上网瘾后,开始只是精神依赖,以后便发展为躯体依赖,长时间的沉迷于网络可导致情绪低落、视力下降、肩背肌肉劳损、睡眠节奏紊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免疫功能下降。停止上网则出现失眠、头痛、注重力不集中、消化不良、恶心厌食、体重下降。由于上网时间过长,大脑高度兴奋,导致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变化,尤其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功能降低,由此诱发心血管疾病、焦虑症、抑郁症等。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成长发育产生极大的影响。
网瘾对青少年心理的影响
长时间上网会使青少年迷恋于虚拟世界,导致自我封闭,与现实产生隔阂,不愿与人面对面交往,久而久之,必然会影响青少年正常的认知、情感和心理定位,甚至可能导致人格异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人格和正确人生观的塑造。患者一旦停止上网便会产生上网的强烈渴望,难以控制对上网的需要或冲动,这种冲动会使其工作、学习时注重力不集中、不持久,记忆力减退;由于长期入行视觉形象思维,会导致逻辑思维活动迟钝,对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兴趣减少,与现实疏远,为人意气消沉,缺乏时间感。因不能面对现实,会产生情绪低落、遇事悲观、态度消极等现象,会导致精神障碍、心理异常等问题和疾病,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常常表现得举止失常、神情恍惚、胡言乱语、性格怪异。
为支付网费而诱发犯罪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研发现,多数沉迷网络的未成年犯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的费用,却又无法抵制上网的诱惑,为解决上网费用问题而实施犯罪行为。
因网络色情信息而诱发犯罪
沉迷网络色情信息是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的重要诱因。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对性特别好奇,但是此时少年的性道德观念的形成落后于性机能的发育,再加上未成年人的自制力相对较弱,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这一时期的少年长期浏览色情网站和性暴力信息,就容易使青少年性犯罪侵害行为发生。
因人际关系障碍而诱发犯罪
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剧烈变化和发展的时期,存在着主体意识的增长与社会化不足的矛盾,精力充沛、好奇心强与心理不成熟、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差的矛盾。网络游戏加剧这些矛盾,使未成年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中的个性特征无法完全对应和重合,使他们产生心理危机和人格障碍,诸如攻击型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抑郁症和多重人格等,部分未成年人基于人格障碍而产生行为偏差,导致行为失范。
因交友不良而诱发团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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