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网瘾治疗与网戒中心违反未成
近日,个别地方网戒中心采用体罚、电击等方式矫治“网瘾少年”的做法在网络曝光,多家媒体纷纷报道,网戒中心前“学员”关于矫治经历的文章也被众多网友转载。强制网戒涉及网络教育、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诸多问题。来听听几位法律和心理专家对此现象的分析评论。相关背景年,文化部、教育部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针对目前我国尚无符合国情的网瘾诊断测评量表的现状,要调动研究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的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精神卫生法第6条第款规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中华医学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中并无“网瘾属于精神疾病”的类似表述。国家卫计委年明确表示:“我国目前仍未批准任何一家医疗机构专门治疗网瘾,现在也没有明确地将网瘾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姚建龙,法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刑事司法学院院长。首先要搞清楚两个问题。第一,网瘾本身是否是一个伪命题?如今,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特别是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连很多成年人也经常自嘲患上了所谓的“手机依赖症”。十多年前被家长们视为洪水猛兽的网瘾,在今天看来还真的是一种需要治疗的“瘾病”吗?第二,即便网瘾真的需要治疗,对于网瘾的矫治是否存在着相应的医学流程和规范?如果有,网戒中心的做法超出这个规范了吗?对于此问题,需要进行科学、客观的调查。但是不管怎样,有两个基本事实是可以明确认定的。一是电击治疗的方式给孩子带来了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二是网戒中心的管理非常严格,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孩子的人身自由。基于前述问题和事实,网戒中心的做法值得商榷。首先,在尚未明确网瘾性质的情况下,对孩子采用电击和限制自由的手段有可能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其次,如果网戒中心和家长只是将戒除网瘾视作对孩子的不良行为矫正,则这种矫治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张鸿巍,刑事司法学博士,教授,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从目前网络曝光的情况来看,暂不论其“治疗效果”究竟如何。首先,网戒中心限制甚至涉嫌剥夺未成年“患者”人身及自由权利的方式进行矫治是否具有合法性?父母有无充分权限让孩子接受这样的矫治?《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亦特别强调,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当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条要求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有人说,“前来就诊的网瘾患者都是家长事先通过考察并预约,主动送到网瘾戒治中心的,治疗过程中由家长全程陪同、家长与孩子进行互动。”父母目的的正当性无可厚非,但是预防及矫正都必须依据相应法律规定来进行,应符合法定程序,相关方权责明确,而不是无视未成年人的客观权利。父母或监护人在做出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尤其是诸如可能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重大决策时,应尽可能征求和尊重未成年人意见。对此,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特别强调,“缔约国应确保能够形成自己看法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重视”。社会错综复杂,我觉得这实际上涉及到监护人及被监护人对参加某项活动风险性质、范围、等级及预想风险可控性的认知和把控。比如参加带有竞技性或野外拓展性夏令营等活动,父母或监护人及被监护人对相关活动及风险事实上都会有自发或不自发的预先评估,据此结合生活经验而决定参加或不参加、全程参加或部分参加、无条件参加或附条件参加等等。网戒中心暴露出的问题,不在于父母或监护人能否为被监护人利益着眼而做出适当决策,而在于父母基于儿童最佳利益原则,能在多大范围和权限上可以全部或大部代为被监护人决定重要事项。从政府监管来看,相关部门对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类“治疗”应该有双向监管责任,一是对父母或监护人的善意提醒;二是对相关机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包括医疗性和合法性的全面审核。郭开元,法学博士,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长。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课题组对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现象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状况及对策研究报告》。目前针对网瘾的治疗,法律或者行业监管是空白的,因此任何人都可进入戒除网瘾这个行业。必须对网瘾戒治行业进行规范管理。我们建议实行未成年人网瘾戒治机构的行业准入制度,建立行业资质认定标准,严禁没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网瘾戒治。应当制定未成年网络保护专门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建议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网络游戏分级管理制度;成立公益基金,资助开发防网络游戏沉迷软件及网瘾戒治相关方面的研究等;此外还应推行媒介素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的能力。王尔东,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团体心理辅导与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书记。青少年网络成瘾的背后其实是心理问题,如果强制剥夺上网的可能,也会表现出其他问题。如果根源不是网络成瘾本身,那很可能会按下葫芦冒出瓢,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从已有的一些相关研究和临床经验看,网络成瘾的孩子,内心其实都压抑着情绪,通俗讲就是内心很不爽,很难受,网络成为表达情绪或是逃避现实冲突、压力的方式。且这种痛苦、不舒服的感受往往来源于原生家庭,也就是养育者,一般就是父母。父母如果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不够尊重孩子,不注意情感上的关爱和支持,对于一些这方面敏感的孩子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困扰和心理问题,甚至影响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当然,当孩子出现行为问题时,家长通常都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错,因为家长是在爱的名义下,用公认的道德规范教育孩子,即使简单粗暴,也是对的。家长往往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高高在上的教育孩子,其实这种不尊重孩子的方式很容易让孩子产生恐惧、焦虑、罪恶感、无助感、孤独感、无价值感等等负面的情绪。小时候这些负面情绪很容易被压抑,因为没有反抗的可能,但是一旦到了青春期,随着身高基本和成年人相当,能力感和成人意识提升,叛逆和反抗的行为就开始出现,如果这种表达和反抗受阻,很可能转移到网络,满足自己情绪表达、获得价值感、逃避现实困扰的需要。所以对网络成瘾青少年家庭系统进行心理干预,应是解决网络成瘾问题的真正关键所在。
来源:青少年维权在线
更多资讯
小目标你都不敢定,还谈啥星辰大海!
这些最美的福建乡村你都去过了吗?
那些年,你追过的网络语言······
编辑:橘子粑
觉得不错,点个ZAN再走吧↓↓
北京治疗白癜风去哪里后天的白癜风遗传吗
转载请注明:http://www.twoac.com/ysbj/3159.html
上一篇文章: 经验与网瘾过招,聪明的妈妈技高一筹下一篇文章: 现在是未来的你已回不去的曾经